找回密码
 注册
搜索
查看: 3128|回复: 13

[建议] 对精睿的某些贴扣分的看法

  [复制链接]
  • 打卡等级:渐入佳境
  • 打卡总天数:50
发表于 2009-10-30 07:5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马上注册,查看更多内容,享用更多功能,让你轻松玩转社区。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账号?注册

×
精睿推出对恶意灌水,对骂等贴实行扣分的政策,从国人的心理上我是支持的。
我说的是国人的心理,而作为一个现代人:首先,我认为什么是灌水,对骂等,因为不同的人就有不同的看法,60后认为是对骂,80后或90后就业不这么认为,更何况对骂与商榷有什么不同;
好听一点是商榷,难听一点是对骂。其次,单向的扣分也不是民主社会的所为;如果麦老大认为你这个团队执行的是警察职能——是不是是我们生活中的某些权力者一样,老子是老大,处理你有什么
大不了,可谓一朝权在手,便把私来行。最后,我觉得应该将些许的抱怨进行容忍,网络本来就是一个现实交际平台的补充,弄得大家衣冠楚楚的,还不如和社会人大吵大闹。
发表于 2009-10-30 09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zhongjiali 于 2009-10-30 09:47 编辑

精睿管理团队没有一个是60后,大部分80后,甚至90后也不少,但没有一个人为大吵大闹是正常事。文明交流这点不分年龄界限,看了你说80和90后对对骂等事认为可以商榷,我只想对你说:请不要用80和90来说话,你是这样的人,但你绝对不能代表我们这些80和90后的!精睿也没有你所说的“一权在手,便把私来行!”你看,你不是在投诉建议区可以发表一个让所有人惊讶和诧异的“建议”吗?!

精睿论坛是以和谐交流为宗旨的的一个论坛,这点事不容置疑和不会改变的,在精睿请遵守精睿论坛的相关版规,朋友要是觉得不合适你请去其他合适你的BBS大吵大闹!我可以明确告诉你,精睿绝对不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!

你的所谓“建议”只能用无聊2个字来形容!此帖关闭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  • 打卡等级:略有所学
  • 打卡总天数:5
发表于 2009-10-30 09:43 | 显示全部楼层
商榷、抱怨、对骂,完全可以区分开来。

从用词、态度等诸方面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9-10-30 09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精睿作为一个技术性的论坛,个人认为单从技术上来讲,是允许针对某一技术性的东西进行辩论;至于水区,也可以进行辩论,本人支持一个和谐的纯技术性的论坛。
论坛可以有不同的看法,但不能有不和谐的声音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9-10-30 09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请楼主弄明白,这里是一个网络安全论坛,不是七大婆八大婶唠嗑的地方,大家好言好语的用文明的语言说话不行吗?偏要用引人误会的用语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9-10-30 09:56 | 显示全部楼层
偶就是80后,在此跟帖表明:楼主代表不了所有的80后!
——最讨厌的是那种貌似一切都“无所谓”的“性情人生”!不仅把网络当成发泄的平台,在现实中也常常……(此处省略)。若要发泄,不妨去超市捏捏方便面!
——似乎不对题了,就此打住……希望此回帖不要成为口水帖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9-10-30 10:21 | 显示全部楼层
请楼主给出您认为误判的问题评分地址。如无法提供,此贴将关闭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9-10-30 10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灌水是允许的,只要灌的内容可以被大家接受。
恶意灌水却不允许,包括纯表情、dasfsf、ding、或其他内容与主题毫不相干的回复。

恶意灌水是一种不礼貌行为,对楼主、对看贴的人都是一种不尊敬,在本论坛属于严令禁止的内容。

对骂不用解释吧?

这里不是渣滓洞,如果真像楼主所说的这里是警察部队,我想会员数量早就锐减到个位了。从论坛现在的发展情况以及好评度,也反向证明了楼主说的话不是事实。

论坛的发展需要所有管理人员与会员的一同努力!没有了谁,都会是杯具。还希望楼主继续关注论坛,有一说一,有二说二,真遇到不公的评价或遭遇及时给出问题帖子或评分地址,谁都不是瞎子,大家都有一双会看事的眼睛,心里都有一杆秤!你说的对或者真的看到了你的不公,所有人都会支持你,可大家看到的只是虚话、无从考证的话,对楼主的印象是不是也会大打折扣?

毕竟,这里是网络。虚拟的网络里,大家说真话的时候很多;现实的世界里,说假话的反而多……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头像被屏蔽
发表于 2009-10-30 10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头像被屏蔽
发表于 2009-10-30 13:27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文字版|手机版|小黑屋|RSS|站长邮件|举报不良信息|精睿论坛 鄂ICP备07005250号-1 |公安备案号-42011502001067

GMT+8, 2024-5-3 14:40 , Processed in 0.345467 second(s), 4 queries , Redis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5

© 2001-2024 Discuz! Team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